小说内容

· 作者:阿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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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操他妈的,这破地方真他娘的够乱!”我,时铭,正扶着墙,喘着粗气,看着眼前这该死的纽约街头。今儿个出门没看黄历,穿成这身皮毛,差点就因为低血糖在地铁上直接嗝屁。 “我靠……”我摸着下巴上这该死的胡茬,头疼欲裂。这不是梦,撸了撸虎爪,触感真实得令人发指。这他妈是啥情况?前一秒我还在咖啡厅跟哥们儿吹逼,下一秒就沦落到这地步,还是个有俩门面的剑齿虎? “吼……”嗓子发痒,忍不住想嚎叫。我赶紧捂住嘴,生怕惊动了谁。这该死的嘴,说不出话,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。这要是被当成疯子,我时铭以后还混不混了? 低头看了看,这身皮毛还真够劲。皮糙肉厚,跑起来那速度,简直就是个移动的坦克。手臂粗壮有力,爪子锋利无比,这要是打起来……啧啧,想想都带劲。 “兄弟,你没事吧?”一个关切的声音从我旁边传来。我转过头,看到个哥们儿正一脸担忧地看着我。 “我没事,你谁啊?”我扯了扯嘴角,试图装出一副正常的表情。这哥们儿穿着休闲装,看起来挺斯文的。 “我是警察,你没事吧?这里很危险的。”哥们儿说着,掏出了对讲机。 “操……”我这心里瞬间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。我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要被当做野兽吗? “我没事,就是个……迷路了。”我含糊其辞,只想赶紧溜之大吉。 “迷路?看你这样子,应该是。”哥们儿点点头,但还是警惕地看着我。我赶紧识趣地转身,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冷静一下。 这身皮囊虽然挺带劲,但这脑回路……还有这低血糖,简直让人抓狂。我得赶紧搞点吃的,不然我真的要在这里嗝屁了。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头瞎晃悠,突然,一阵刺鼻的香味钻进了我的鼻孔。我循着香味走去,发现是一家小吃摊,老板正忙着炒着什么。 “老板,来一份炒饭!”我走过去,学着人类的模样喊了一声。 老板抬起头,看到我这身皮毛,瞬间吓得愣住了。他手里的勺子都差点没拿稳。 “你……你他妈的是谁?”老板颤抖着嗓子问道。 “我靠,这老大爷,你这眼神够毒的啊。”我尴尬地笑了笑,试图缓和气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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