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我成了哥斯拉
夜间护眼模式已默认开启 大字号 · 宽行距,适合沉浸式阅读
我,李明,堂堂一个二十一世纪好青年,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不仅要顶着一张扭曲的绿色鳞片脸出门,还得学会如何用獠牙啃楼、用尾巴拍飞武装直升机。对,没错,我成了哥斯拉。 这事儿得从昨晚说起。我本来只是去看了一场新上映的科幻大片,回家路上顺便吃了顿烧烤,结果被几个小混混抢了手机。我气不过,一拳下去,小混混们连声求饶,我愣是没把手机抢回来。一怒之下,我踹了路边一个破垃圾桶,结果“轰”的一声,垃圾桶炸了,火光冲天。我看着那一团火,突然觉得有点意思,就伸手指着火苗,心里默念:“哥斯拉,变身!” 然后,我就真的变身了。 我低头一看,这身皮糙肉厚,大腿能夹死狮子,脚掌踩下去,地面都得裂开口子。手一挥,就是十八米长的骨头巨爪,獠牙锋利,能咬碎坦克。我试着喷了口火,火柱直冲天际,把附近的广告牌都烧黑了。我高兴得直跳脚,这感觉,太帅了! 第二天,我顶着这张绿脸出门,直接吓傻了周围的人。他们尖叫着跑远,连路灯都吓得直哆嗦。我试着走几步,脚底下生出的巨掌直接把人行道踩塌了几个坑。我有点不好意思,毕竟我以前也是个文明人,总不能就这么走路上街吧?于是,我决定学学电影里的哥斯拉,用尾巴摆摆。 结果,我这一摆,直接把旁边一个卖早餐的小摊给扫飞了。摊主吓傻了,手里的油条都掉地上了。我赶紧道歉,结果说了“对不起”,人家更怕了,直接往医院跑。我无奈,只好把这事儿当成秘密,尽量少在人多的地方活动。 不过,我发现成哥斯拉也有好处。比如,晚上睡觉的时候,总有小混混想过来踩点,结果一听动静,吓得连滚带爬跑远。我又喷了口火,那些小混混直接跑得比兔子还快。还有几个挑事的,我直接一爪子拍飞,吓得他们再也不敢靠近。 武魂大师们也知道了我的存在。他们天天想着怎么对付我,但我根本不理他们。我只会喷火、打飞机,偶尔啃啃楼,感觉还挺有意思。反正,我现在就是地球上的顶级存在,谁也别想跟我比。 我走在街上,看着那些匆忙的路人,突然觉得有点寂寞。